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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择采购代理服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访问次数: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7-11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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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根据我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拟公开选聘3家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我单位分散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择采购代理服务机构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需求概况: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择采购代理服务机构项目。此次采购主要是为市人社局提供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服务,为规范招标采购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为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散采购项目进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其他交易平台)提供更好的咨询和代理服务。

(二)采购方式:通过公开方式选取采购代理服务机构,由采购评审工作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得分前三名的为入围单位。

(三)服务周期: 三年

(四)技术要求

1.投标机构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采购业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及办公场所;

2)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3)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具有必备的开评标场地与视频监控条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从业人员要求:

1)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2)有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代理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专职人员;

3.业务要求:

1)根据采购需求拟定采购方案,完善采购前期准备工作;

2)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审查、发放招标文件、组织勘察和答疑;

3)抽取专家,组织参与开标、评标并及时提交评标报告;

4)发布中标公示;

5)发放或移交中标通知书;

6)协助拟定合同(提供合同范本);

7)项目结束后整理备案资料清单,装订后存档或移交采购人。

4.其他要求:

1)提供必要业务培训、技术支持;

2)承担采购相关业务的咨询指导工作;

        3)采购过程全流程需满足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考核要求及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第三方评价要求

4)满足亳州市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承诺书)。

2.在安徽省财政部门,被列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交时间和方式

1.提交时间:2023年7月17日下午17点,逾期无效。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提交方式:邮寄或直接报送至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350号609室),联系人:宫伟(0558-5132281)、朱玉华(0558-5951320)。

3.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证件复印件、业绩证明、财务证明、信誉证明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且提供材料需加盖机构公章。

五、开标日期和地点

1.开标日期:2023年7月18日上午10时

2.开标地点: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350号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会议室

附:评标办法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1日

 

      为了规范评审活动,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维护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等有关规定,依据采购文件,制定本项目评审办法。

一、总

        (一)评审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据采购文件中的标准和规定,对所有合格投标文件进行相同程序和标准的评估、比较。

(二) 评审小组组成

评审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

       (三)评审小组职责

1. 为本项目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2. 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 不与任何供应商或者与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收受供应商、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4. 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向外界泄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5. 发现供应商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本项目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监督代表报告并加以制止;

6. 若发生供应商质疑或投诉,及时提供论证材料;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评审方法和程序

(一)评审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审小组对供应商分别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有排序的成交候选人;

3.在技术和商务方面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

4.评审小组成员评议并独立打分;

5.评审小组综合评定出各投标单位的排名顺序。

(二)评审程序

1. 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是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以判断响应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经评审认定响应文件没有重大偏离,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2. 详细评审

评审小组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详细评审、比较。

评审项目

分值

计分标准及依据

服务方案(40分)

方案管理

10分)

对项目操作流程图、公司内部管理的职责及分工、服务标准、日常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定酌情评(差1-4分;良5-7分;优8-10

服务团队

10分)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的人员6人以上,提供以上人员近半年(开标之日起上推6个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得10分。

设施设备(15分)

具有标准化的独立开、评标场地及开评标区视频监控齐全,方便后期查询、调阅资料等,根据投入场地及视频监控设备综合评定:酌情按照4-15分进行评分。(提供相关图片予以证明)

相关要求(5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需从事采购代理工作2年以上,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提供证书、单位工作证明。

财务

财务(5分)

2021年度或2022年度获得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评价A级的,得5分;B级的,得2分;C级的,得1分。

信誉

10

1.获得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荣誉证书或牌匾的得3分;获得国家级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荣誉证书或牌匾的得5分。

2.为省招标采购协会会员单位的得3分,为常务理事及以上单位的得5分。

备注:本项最高得分10 

业绩

35

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市直区直单位招标代理业绩,有一个得5分,满分35分。(合同业绩信息须能体现评审要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代理业绩可以提供代理协议。)

其他

10分

为方便招标代理工作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其他交易平台)开展,需在亳州市区内有固定办公场地及开评标场地外地企业可承诺中标后10日在亳州市区内设立办事处和开评标场地)5场地面积在1000平以上的得5分,满分10分。(提供证明材料)

注: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评审结果

投标人实际得分为全体评审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得分前三名为本次招标的入围单位。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得分相同,以经过评审后的服务方案得分高者为入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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