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申报情况,经研究,现将2025年亳州市市本级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第一批)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5年2月10日至2月14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受理部门: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5132281
2025年2月10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就业困难人员姓名 |
补贴期限 |
补贴金额(元) |
1 |
安徽健五位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蒋青青 |
2024.9-12 |
4136.9 |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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