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申报情况,经研究,现将2025年亳州市市本级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第五批)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5年5月29日至6月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受理部门: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5132281
2025年 5月29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吸纳高校毕业生姓名 |
补贴期限 |
补贴金额(元) |
1 |
匠桥智谷科技(亳州)有限公司 |
田晶晶 |
2023.6-2024.5 |
11994.97 |
(补贴标准按照中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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