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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5563302087/202404-00081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和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30 发布日期: 2024-04-30
索引号: 113416005563302087/202404-00081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和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30
发布日期: 2024-04-30
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和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 16:51 信息来源: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亳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亳芜产业园区劳动局,局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和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抽查工作计划,及时完成抽查任务,分别2024620日和1120日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报送阶段性和全年抽查工作总结材料,并按要求填报县(区)、本单位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实施情况统计表(附件)

联系人:陆竞择 

  话:05585132336

  箱:1950888406@qq.com

 

附件:1.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2024年度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3.2024年度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4.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实施情况统计表(样式)。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

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

方式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

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检查

全市存续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市、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

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情况检查

全市存续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市、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

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检查

全市存续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市、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

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

全市存续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市、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

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检查

全市存续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市、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女职工劳动特殊保护规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

全市存续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市、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动保障监察条例》《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

2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全市存续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市、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

3

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全市民营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市、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等。

4

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鉴定机构检查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

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市、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安徽省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2005〕29号)等。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检查

全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市、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3〕13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9﹞30号)等。

5

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全市劳务派遣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市、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

备注:事项类别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检查主体根据层级确定;检查方式可根据本地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附件2

202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比例

抽查时间段

备注

1

2024年度全人社部门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

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区)人社部门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指导)

存续企业

2000家以下;3%;

2000-10000家;2%;

10000家以上0.05%。

202410月底前完成

 

 

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情况检查(已列入联合抽查计划,按联合抽查计划执行)。

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检查

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

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检查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已列入联合抽查计划,按联合抽查计划执行)。

2

2024年度全人社部门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区)人社部门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社保局指导)

存续企业

2000家以下;3%;

2000-10000家;2%;

10000家以上0.05%。

202410月底前完成

 

3

2024年度全人社部门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区)人社部门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指导)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465%

202410月底前完成

 

4

2024年度全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与人才评价机构检查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区)人社部门

职业能力建设指导)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1405%

202410月底前完成

 

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区)人社部门

职业能力建设指导)

技能人才评价机构

技能人才评价机构235%

202410月底前完成

 

5

2024年度全人社部门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市、区)人社部门

局政策法规信访接待和劳动关系科指导)

劳务派遣经营机构

劳务派遣经营机构1763%

202410月底前完成

 

 

附件3

2024年度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市场监管领域

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任务名称

联查部门

抽查事项

联查对象

检查主体

责任分工

抽查比例

时间安排

备注

2024年度全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部门联合抽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全省外商投资企业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务部门

市场监管局牵头统一发起,人社商务按职责分工指导。

3%比例随机抽取。

20244月至11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检查。

商务部门

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检查

2024年度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部门联合抽查(网络预约出租车)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网约车经营人)检查

网约车运营平台公司及注册车辆、驾驶人员

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

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发起,市级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比例。

20244月至11月

 

公安部门

车辆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等安全隐患,车辆及驾驶人员是否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检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支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保障从业人员合理劳动报酬情况;报酬从业人员获得合理休息情况。

税务部门

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的检查

2024年度全劳动用工部门联合抽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

存续企业

市、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

市、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辖区监管对象数在2000家以下的按3%比例随机抽取;

辖区监管对象数在2000至10000家的按1.5%比例随机抽取;

辖区监管对象数在10000家以上的按0.05%比例随机抽取。

20244月至8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的检查;公示信息的检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通航建筑物运行情况监督检查

交通运输部门

 

 

 

 

 

 

 

附件4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实施情况统计表(样式)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任务开展

完成情况

累计抽查企业(户数)

发现问题(户数)

责令整改(户数)

立案调查(户数)

结果公示

(户数)

备注

 

 

 

 

 

 

 

 

 

 

 

 

 

 

 

 

 

 

注:抽查任务名称应对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填写;任务完成情况请填写“全面完成”、“持续推进”、“未按时完成”;“未按时完成”请备注未完成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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